全南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时间: 2024-04-23 23:34
来源: 校库网
全南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3〕9号)和《赣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市教教考字〔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和赣州市报名工作文件执行。
具有全南县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在我县报考。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在户籍或原学籍所在县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为3月7日至3月17日。初三年级学生缴费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5日(初二报考地理、生物不需缴费)。
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报名并参加初中学考,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指导计划指标,经县政府同意,师范定向计划招生16名。其中:幼儿园教师6名(男性3名,女性3名);小学教师10名(男性教师6名,女性教师4名)。
2.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556名。其中全南中学计划招生946名(统招计划272名、均衡生计划634名、特长生40名);全南燕园实验中学计划招生610名(含招本市外县50名,特长生计划招生50名)。
3.全南县高级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00人。
三、报考志愿的填写
1.志愿填报平台
继续使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采集考生志愿(特殊类招生除外)。
均衡生:本县初中在籍在校应届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三年学籍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历届生、社会考生不具备均衡生资格。
2.志愿填报时间
考前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1日8:30至6月15日21:00。
3.志愿批次设置
(1)师范定向类设1个志愿,含2个专业,师范定向类志愿为单选项且考生要写明报考学校及具体类别(“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就读学校: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936)。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同时须填报第一批志愿,在录取本县的学校时,未录取师范定向的考生按其所兼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初三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必须是户籍、学籍在全南的“人籍一致”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并参加2023年全南初中学考的考生,身体健康,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学校教育事业,详见《关于印发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
(2)普通高中类设提前批(市直学校)、第一批统招(全南中学、全南燕园实验中学,二选一)、第一批全南中学均衡生(符合均衡生资格的考生)。
4.志愿填报须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志愿,并提交成功才有效。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上网查询与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关闭后不能补报和更改志愿信息。
录取时按批次根据考生志愿依次进行,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参与该批次的投档录取。已投档录取的不退档、不改录,不参与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自主招生批和提前批录取的,正常参与所在地普通高中的录取。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按时、谨慎、自主填报志愿。填报自主招生和提前批志愿的考生,须充分了解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高招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必须连续三年在同一专项实施县<市、区>),并认真阅读志愿填报界面的相关提示与告知。跨县(市、区)录取就读的学生,入校报到时须与招生学校签订高招优惠政策告知承诺书。
5.志愿填报密码
登录招生平台时考生需要输入个人的登录密码。获取个人登录密码的途径有多种。一是学校从招生平台获取初始密码并发放给考生;二是考生凭报名序号在“赣州教育”公众号查询初始密码;三是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招考部门申请重置回初始密码。
考生凭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登录密码并保存,凭修改后的密码重新登录,才能正式填报志愿。更改后的登录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自负保管与保密职责。
各校加强对密码发放、招生宣传的监督,学校要规范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扣留考生密码、违背考生意愿替代或强迫、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四、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各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和历史80分合卷(开卷);物理80分与化学70分同场分卷;体育考试6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5分。
初二科目:地理50分与生物50分合卷;生物实验操作5分。
以上科目均按原始成绩计入升学总分,满分值845分。
2.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在统一时间考试。具体安排为:
6月17日:上午:语文(8:30-11:00)、下午:英语(14:30-16:30,其中含听力15分钟)。
6月18日:上午:数学(8:30-10:30)、下午:物理和化学(14:30-17:00,同场分卷)。
6月19日:上午:道德与法治和历史(8:30-11:00,合卷,开卷)、下午:地理和生物(15:00-16:40,合卷)。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体育与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10号)《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初中学考体育与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考字〔2023〕2号)及《关于认真做好全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教科体字〔2023〕13号)执行。
3.地理和生物考试资格与成绩管理
根据随学随清和应考尽考原则,初二学生应在当年参加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计入应届初中毕业升学总分。成绩生效期间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因正常休学或因突发状况办理了缓考手续未正常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允许其次年报名补考。休学前已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其成绩复学后继续生效。2024年起,无故不正常参加初二地理生物考试的,不再予以补考。
五、考试与评卷
1.初中学考设两个考点:全南二中考点、全南三中考点。
2.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有1名为外学校教师。
3.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师范定向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
4.英语听力:有残疾考生,可申请免试。若有该类考生,学校单独与县教育考试中心联系。
5.初中学考文化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全市统一专网远程阅卷。
六、录取办法
统招及均衡生分数线不得低于全县初中学考第1416名考生分数(除市直学校及师范定向录取考生)。
录取顺序:师范定向→市直学校→全南中学及燕园实验中学招生录取→全南中学均衡生录取
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含均衡生)在录取时若初中学考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下列顺序进行预录取:
(1)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根据计划数录满为止。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经批准的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允许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实行计划单列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已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一)师范定向类
1.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按考生初中学考总分分类别、分男女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录取后,小学教育考生根据分数高低先后顺序选择录取专业。若报考小学教师中的男性考生不足6人、幼儿园教师中的男性考生不足3人,则定向培养报考相应岗位女性教师。
3.若未完成某项计划,则从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定向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培养岗位,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数不变。
4.被师范定向录取的考生,如要放弃师范定向资格须在7月6日下午5:00前到县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放弃手续,并参加所在县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小学教育、幼儿教育考生录取后,考生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相应岗位依次选专业。
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初中学考总分的70%,即不低于592分。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考生按所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二)普通高中类
1.市直学校录取:考生报考提前批市直学校并分数达到市直学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市有关规定负责录取。
2.本县普通高中类第一批志原录取。
(1)全南中学统招计划272名。录取资格及办法:第一志愿填报全南中学的考生,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2)全南县燕园中学计划招生510名。录取资格及办法:第一志愿填报全南县燕园实验中学的考生,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3.全南中学均衡生录取
(1)指标分配:按全县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详见附件)。
(2)录取资格及办法:全南中学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全南中学统招录取线下降 120 分。由全南中学及全南燕园实验中学第一批统招后,符合均衡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总分成绩从高往低分录取。
若有部分学校均衡生计划未能完成,则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调剂录取其他学校符合均衡生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初中学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因生源不足,全县均衡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则转为全南中学统招计划,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按初中学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4.其他事项
全南中学根据统招计划指标及均衡生计划指标一次性录取,不补录。
全南燕园实验中学第一次录取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注册的视为放弃,空出的指标由全南燕园实验中学自行组织本地生源可不分填报志愿进行补录(不得录取全南中学已录取学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控制线。特长生及本市外县指标的录取由相关学校严格按市教育招生规定自行招生,相关方案及录取资料报教育股及教育考试中心备案。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最低文化控制线不得低于该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的70%。特长生、创新特色生名单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在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职业高中录取
今年中职招生仍采取自主招生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南县高级职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批准的专业和计划择优招收符合条件的生源,完成资格审核、计划审核与数据审核。审核合格的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生成统一格式数据上传省招生平台。
根据我省初中毕业、升学“两考合一”的原则和中职“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取得中考报名序号”的规定,2024年起,我县初中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社会考生参照执行)。
七、优待政策
1.优待对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省市规定享受优惠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考生符合多项优惠政策的,只能自主选择其中一种。
2.申办程序。按《关于下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加分资格认定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赣市教办字〔2021〕6号)和全市“市县同权”办事服务指南规定执行。
八、组织管理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和相关政策精神,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考试。
1.深化招生改革。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分工,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要科学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2.加强宣传引导。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要规范做好《中招指南》发布和招生宣传预审工作,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要关注倾向苗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指导服务,通过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
3.严肃招生纪律。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测试、“密考”“八升九”“直升班”“实验班”等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升学考试或提前到高中学校就读,坚决防止变相“掐尖”招生和“中考移民”。
4.严格信息管理。各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数据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排除招生考试数据风险隐患。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录取入学和学籍办理信息核查,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建籍申请,确保“人籍一致”,不错不漏。
5.强化执纪问责。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重要内容、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要把规范民办高中和中高职学校招生列为“三个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要建立重要招生信息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健全考试招生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布举报和申诉渠道,从严核查问题线索。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及时退回,产生的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
联系(举报)电话:县教科体局党政办:2631201;教育股:2634645;县教育考试中心:2631202。各有关学校应公布相应联系(举报)电话。
附件:2023年全南中学高中均衡生计划名额分配表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政办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