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 2024-04-23 23:53 来源: 校库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有两所重点高中(上犹中学、上犹中学南校区)、一所一般高中(上犹三中)、一所中职学校(上犹中专)等四所高中阶段学校。2023年,我县初中毕业生5195人。根据《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3〕3号)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实际,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091人,中职学校(上犹中专)招生计划为1800人。

二、招生计划具体安排

(一)2023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091人(含上犹三中跨县招生计划77人)。其中:

上犹中学:招生计划1210人,设25个班(其中23个班班额50人、2个班班额30人),全部为统招计划,不招收特长生。

上犹中学南校区:招生计划1110人,设23个班(其中21个班班额50人、2个班班额30人),全部为统招计划,不招收特长生。

上犹三中:招生计划771人,设16个班(每个班不超过50人),其中县内招生计划694人(含特长生200人),跨县招生计划77人。上犹三中县内或跨县招生计划未完成,不可以互相调剂。

(二)2023年我县中职学校(上犹中专)招生计划为1800人。

三、招生办法

(一)我县重点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初中学考成绩100名前(含第100名)考生招生录取办法:初中学考成绩排名列全县前100名的考生采取自主选择校区就读的方式招生录取。即考生自主选择到上犹中学或上犹中学南校区就读。初中学考成绩公布后,由原生源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就读志愿申请书交县教科体局备案,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如果100名内有到外县(市、区)高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导致100名前人数不足100,不予替补。

2.初中学考成绩排名100名后(不含第100名)考生招生录取办法:前100名考生完成录取后,初中学考成绩在全县100名后且初中学考填报了上犹中学两个校区志愿的考生,根据上犹中学和上犹中学南校区招生计划数采取均衡对等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对达到我县重点高中均衡录取线以上且在100名后的考生进行排名,排名为奇数的分成一组,排名为偶数的分成另一组,在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考生家长代表等人员的监督下通过抽签抓阄方式确定上犹中学两个校区的分组名单。两个校区再根据分组名单进行预录取报名。由于两个校区人数不均等,招生人数少的校区完成录取后,剩余上线考生由另一个校区负责录取。上犹中学两个校区录取人数不得突破省市审定招生计划数。上犹中学、上犹中学南校区2023年不招收特长生。

(二)我县一般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初中学考一般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我县重点高中录取考生的同时,一般高中也可以同步进行录取。我县一般高中批次只有上犹三中一所学校。上犹三中按招生计划录取我县有就读一般高中(上犹三中)意向的考生(即初中学考填报志愿时报考了上犹三中的考生或学考成绩出来后到上犹三中进行预报名登记的考生)。上犹三中招生原则上从报考了我县一般高中(上犹三中)志愿的考生及预报名登记过的考生中按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特长生除外),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市内跨县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办法由上犹三中另行制订方案报县教科体局审定后实施。上犹三中不得违规招收计划外学生。

(三)我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我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由上犹中专制订方案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审定后实施。

四、几点说明

1.报考我县重点高中(上犹中学和上犹中学南校区)统招生和均衡生批次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不分校区填报志愿,网报志愿统一填写江西省上犹中学,学校代码(0724001)。

2.录取到上犹中学、上犹中学南校区的初中毕业生因住房等原因确需更换校区的,需自行找到初中学考成绩相同或相近(与考生本人成绩差距在5分之内)分数的且有对换校区意愿的考生及家长进行协商,并凭双方协议于7月31日前到县教育考试中心(文体中心四楼)办理对换手续。

3.学考成绩总分相同考生排名处理: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数外”三科总分进行排名,“语数外”三科总分又相同,则依次比较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体育等学科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名,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即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但排名不相同,每位考生具有唯一排名。



附件:1.上犹县2023年中招志愿申请书

      2.自愿对换校区就读协议书





上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13日